| 索 引 号: 003285638/201801-00001 | 名 称: 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 |
| 生成日期: 2018-01-02 | 发布机构: 梅龙街道 |
| 组配分类: 本级政府文件 | 主题分类: 城乡建设、环境保护 |
| 文 号: | 语 种: 中文 |
| 关 键 词: 环境监管 | 内容概述: |
| 生效日期: | 废止日期: |
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》(皖政办〔2015〕19号)、市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池州市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池政办〔2015〕49号)、区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贵池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贵政办〔2015〕63号)精神,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主体责任,实现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、全覆盖、无缝隙管理,结合我街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实施“划分网格、责任到人、明确任务”的网格化环境监管,建立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环境监管机制,有效维护环境安全,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,促进全区经济、社会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目标任务
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、全面覆盖、责任到人”的原则和“五定”(定区域、定人员、定职责、定任务、定奖惩)要求,建立街道、村(社区)两级网格环境监管责任体系,明确层级监管责任,构建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部门协作、分工负责的全覆盖环境监管体系。通过体系的建立,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,触角向下延伸,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与内容的全方位、全覆盖、无缝隙管理,同时建立上下网格及平行网格之间信息互通、应急响应工作机制。
三、网格体系
根据《贵池区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方案》,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由街道、村(社区)两级网络构成。
(一)网络划分
1.三级网格。街道办事处作为环境监管体系三级网格,林志主任为三级网格“网格长”,陶松柏部长为直接责任人。
2.四级网格。以行政村(社区)为单元,在村(居)委行政区域建立四级网格,责任主体为村委会(社区居委会)。村(居)委会主任为四级网格内的网格长且为直接责任人,各村(居)指定一名村(居)委会成员为环境保护员,在三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(四级网格具体划分见附件2)。
(二)网格要求
1.实行“五定”。即:定区域、定人员、定职责、定任务、定奖惩,做到网格边界清晰、责任主体明确、目标任务具体。
2.建立责任制。各环境监管网格的网格长负责本网格环境监管的全面工作,对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;直接责任人负责协调落实网格监管任务,对网格监管负直接责任。上级网格要明确下级网格的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。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状,同级网格之间要加强协调,建立联动机制,认真履行监督职责。
3.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。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,并逐级联网,完备数据库,暂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要设立台账。推进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、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、视频监控,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。
(三)网格职责
1.三级网格。三级网格单元责任主体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、运行和履职;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、运行和履职,对四级网格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效进行考核。负责承担定期巡查网格内污染源、环境纠纷调处、协助执法、信息报告、宣传引导等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。
2.四级网格。四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承担定期巡查网格内污染源、环境纠纷调处、协助执法、信息报告、宣传引导等基础性环境监管职责。
(四)网格运行
1.巡查监管。各级网格的责任人员和环境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生态环境、违法建设项目、排污企业、信访案件、污染纠纷、环境安全隐患、饮用水源地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,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,并向上级网格报告。
2.调查处理。跨网格的环境违法案件,由相关网格责任主体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上级网格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。
3.监督考核。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,不断完善和优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的运行。成立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(名单见附件1),每年对四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考核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成立组织,加强领导。成立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工业办公室,负责牵头实施全街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。各村(居)负责本辖区内网格化工作的落实,认真履行环境纠纷调处、协助执法、信息报告、宣传引导等环境监管职责,上下协调联动,密切配合,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。
(二)完善制度,明确职责。逐步建立并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,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、报告、查处时限、标准等要求,制定工作流程,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,制定奖惩措施,推进网格高效运转。各村(居)每月22日前将《环境监管巡查台账》报送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(三)加大考核,严格问责。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千分制考核内容,设置考核指标,制定考核细则,加大对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效的考核。对网格单元责任主体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,将严格问责。对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附件:1.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2.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汇总表
3.贵池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台账
附件1
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领导小组
成员名单
组 长:林 志
副组长:陶松柏
成 员:纪建兵 鲍克飞 丁 辉 钱 锐
附件2
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汇总表
网格代码 | 网格级别 | 所在镇街道 (工业园区等) | 网格地理范围 | 网格内重点污染企业及 环境敏感区域 | 网格长 | 网格直接 责任人 |
341702-1001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大同村 | 葛桂发 | 葛桂发 | |
341702-1002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桐梓山村 | 桐梓山工业园区 | 韩六五 | 韩六五 |
341702-1003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双惠村 | 钱小明 | 钱小明 | |
341702-1004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建华村 | 钱胜国 | 钱胜国 | |
341702-1005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双湖村 | 周国庆 | 周国庆 | |
341702-1006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胜利村 | 王 祥 | 王 祥 | |
341702-1007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中梅村 | 吴福清 | 吴福清 | |
341702-1008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梅龙社区 | 包明武 | 包明武 | |
341702-1009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郭港社区 | 非金属矿集中加工园区 | 胡泽华 | 胡泽华 |
341702-1010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新湖社区 | 钱立兵 | 钱立兵 | |
341702-1011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园林社区 | 傅啟平 | 傅啟平 | |
341702-1012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祠堂村 | 严立平 | 严立平 | |
341702-1013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新龙村 | 戴双抢 | 戴双抢 | |
341702-1014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双岭村 | 吴克满 | 吴克满 | |
341702-1015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观前社区 | 包光玉 | 包光玉 | |
341702-1016 | 四级 | 梅龙街道 | 先进社区 | 俞福洋 | 俞福洋 |
附件3
梅龙街道环境监管网格化巡查台账
填报单位: 联系电话: 填报日期:
序号 | 巡查 | 巡查 | 被巡查企业名称 | 存在的环境问题 | 处理意见及具体 | 文号 | 企业执行情况 | 巡查人 |
1 | ||||||||
备注:此表由环境监管人员填写,四级网格每月22日前上报到三级网格




皖公网安备34170202000262号